南居益 / Nan Juyi

南居益 / Nan Juyi

1565-1644
  • 稱號:驅逐荷軍,收復澎湖
小傳

      南居益(1565-1644),陝西渭南人。字思受,號二太,南憲仲(1545-1577)子、南企仲(1561-1643)族子。少孤,砥礪操行,由母親教育成人,舉萬曆二十九年(1601)進士,時年三十七歲。由刑部主事任廣平知府,累升至山西按察使、山西左右布政使。天啓元年(1621),自山西歸里,二十年仕勞思休,得瀑於湭川之西原,愛而買之,遂建「瀑園」,並做《瀑園記》(遺址在今陝西渭南臨渭區)。然而隨後起用為太僕寺少卿,天啟三年(1623),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巡撫福建。

少孤,得邢侗幫助

      書法家邢侗(1551-1612)與南居益的父親南憲仲(1545-1577)為同榜好友,南憲仲在河北棗強縣令任上去世,其子南居益(1565-1644)十三歲,家貧不能安葬。當時邢侗擔任河北南宮縣令,上面來的督學正在當地主持生員科考,按道理做為一縣之長的邢侗是不能離開的。邢侗向督學說明了原委,督學被他感動了,說道,"君行古人的高誼,吾當下拜。"然後特准他離去。邢侗到了棗強縣不但協助了好友的後事,還捐出了好幾個月的俸祿,一時傳為美談。

巡撫福建,計擒荷將

      天啟年間,紅毛夷(荷蘭東印度公司)據澎湖求市且築城,巡撫商周祚(1577-?)拒之不能靖,正好居益赴任代替周祚。後其荷人結納印尼、汶萊等地海寇以及日本李旦等人為助,居益於是派人遊說李旦,再進一步勸降印尼、汶萊海寇,荷將高文律懼,遣使求款。居益斬其來使,更築城鎮海港以威嚇海寇。天啟三年(1623),南居益用計誘荷艦至廈門港口,生擒荷將高文律,寇患因此平息。根據南居益《總督倉場戶部右侍郎南居益謹陳閩事始末疏》云:「臣日夜焦勞……乃多方用計,誘夷舟於廈門港口,生擒夷首高文律等……」。又據《彭湖平夷功次殘稿(二)》:「天啟三年,撫院南都御史節鉞撫臨……遂於本年十一月焚夷巨艦一隻,生擒酋長高文律等五十二名,斬首八顆,其夷眾死於海濤及錙重沉溺者俱無算。」

力主出兵擊退荷蘭

      天啟四年(1624)一月,荷蘭東印度公司集中軍力渡過澎湖,順中國北部沿岸南下劫掠。南居益與新任的福建總兵謝弘儀一同策畫戰守,兩人還曾登臨鼓浪嶼勘察地形。南居益親自乘船至金門,令明軍一萬人、兵船兩百艘渡海收復澎湖,由南路副總兵俞咨皋、守備王夢熊率領,登陸澎湖白沙島,與荷軍交戰。荷蘭人所築風櫃城堅固難攻,戰事一度僵持。天啟四年八月,明軍兵分三路,再次進攻。荷方不敵,遂與明朝政府協商。經過雙方協議,荷方同意撤軍,明朝政府則指引荷方轉往當時為中國版圖之外的大員(今台灣南部),並且允諾派中國商船前往貿易,終於收復澎湖。閩人感念南居益的恩德,為他立祠,並勒碑於平遠臺。

拒降李自成,絕食殉國

      天啟五年(1625)遷工部右侍郎,總督河道,魏忠賢銜其敘功不及己,格其賞,尋削職。崇禎初年(1628),重新起用,任戶部侍郎,總督倉場。不久,工部尚書張鳳翔因軍械未能齊備而下獄,居益代理工部尚書。畿輔戒嚴時,居益在通州守城,計畫相當完備。後再因兵部尚書梁廷棟彈劾郎中王守履失職,居益上疏說情,被崇禎帝以徇私削籍遣還。後因敘通州守城之功復職。崇禎十六年(1643),李自成攻陷渭南,責南氏餉一百六十萬。南企仲年八十三矣,遇害。誘降居益及企仲子禮部主事南居業,皆不從。擁之去,加炮烙,二人終不屈。次年正月,與族弟南居業(?-1644)絕食而死,年七十九。有《青箱堂集》、《三署摘稿》、《軍中小簡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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