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應舉 / Dong Yingju

董應舉 / Dong Yingju

1557-1639
小傳

      董應舉(1557-1639),字見龍,號崇相,連江琯頭龍塘人。年輕時,勤勉好學,立志報國。萬曆二十六年(1598)進士,時年四十二歲。曾任吏部主事、文選主事、大理寺丞等。天啓元年官太常,陳急務數事,擢太僕卿兼河南道御史,經理天津至山海屯務,政績顯著。  

      董應舉為秀才時,祖傳祭田不少,價值約二百兩銀,但在兩廣總督陳孔麟家兩田交界之中。當時陳孔麟之子禮部尚書陳長祚打算合併土地,於是多次向董應舉洽談買地事宜,董堅稱「祖先產業,不能讓人」,嚴詞拒絕。長祚怒甚,後竟勾結官吏,強迫應舉賣田。應舉不得已將田售出,陳家立即以白銀二百多兩的佛頭銀付款,且稱「我價不低於市價,未愧對汝,汝在外買田為業祭祖即可。」董怒答:「既失祖業,愧對祖先,取銀何用?」於是將手上的銀幣一枚一枚擲入萬壽橋(今日解放大橋)下潭水之中,立誓考取科舉,以便報復,賭咒曰:「誓言有驗,水神為鑒,學不成名,有如此銀!」從此鄉民稱此潭為擲金潭。

      董應舉離家,行至福清,拜葉向高為師,苦練文筆,後入定光古佛廟,闢齋修煉,三年幾乎不出廟門,終於高中進士。據說陳長祚家族中有人橫行不法,董應舉致書福建巡按,欲治以罪。陳家調停無效。於是請葉向高調解,葉向高建議,將陳長祚之女嫁與董應舉之子,結為姻親,其家人也痛改前非。從此為善。擲金立誓一事,從此傳聞於鄉里,成為美談。

      傳說董應舉為官剛直,對百姓寬宏有度,死後被奉為神祇,福建有三處建祠祭祀,分別是福州朱紫坊董見龍祠、連江青芝山董公祠、武夷山見龍祠。

新莊地藏庵奉祀「董大爺」

      或許因為其曾擲金立誓,民眾認為董應舉歿後成神,守護誓言,能解決民間糾紛。現在的信徒多依照臺灣省文獻會《臺灣之寺廟與神明》說法,認為新莊地藏庵奉祀的「董大爺」即為董應舉。

參考資料:維基百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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