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荷澎湖之戰
明朝與荷蘭在澎湖曾發生三次軍事談判與衝突,分別發生在1604年、1623年、1624年。
1604年沈有容諭退荷蘭
萬曆三十二年七月十二日(1604年8月7日),荷蘭人韋麻郎趁明軍汛兵撤防之隙開入澎湖,之後派人前往福建請求互市。同年閏九月廿七日(1604年11月18日),沈有容率軍抵達澎湖與荷蘭人進行交涉。沈有容向荷蘭將領韋麻郎表明明朝不允許荷蘭人在澎湖通商的決心,並透露福建當局擬派兵進剿的消息。而韋麻郎見明軍五十艘大船向澎湖駛來而知難而退。沈有容退荷有功升為浙江都司僉事,同時為沈有容立石碑,碑上刻著「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」。
1623年謝弘儀趨逐荷蘭人
天啟二年(1622),謝弘儀擔任福建總兵,負責趨逐荷蘭人、恢復澎湖之軍事重任。天啟三年(1623)謝弘儀與荷蘭人談判,允許中國船隻到巴達維亞及馬尼拉貿易,但要離開澎湖,也不可至大員(即臺灣)貿易,荷蘭代表雷也生拒絕謝弘儀的提議,也沒有離開澎湖的打算。巡撫南居益(1565-1644)最終決定以武力解決。南居益與謝弘儀原本計誘荷蘭人到鼓浪嶼,邀請荷將法蘭斯尊(Christian Franszoon)上岸簽署協議,於府衙酒宴時將其逮捕,且拿毒酒至荷艦上欲毒食荷兵,但被識破。半夜,守備王夢熊率領五十艘火船突襲荷艦,共生擒荷蘭人五十二名,法蘭斯尊被押至北京處死。關於此事件《廈門志》記載:「天啟三年冬十月二十四日(國曆11月16日),福建總兵官謝隆儀大破紅夷於浯嶼(廈門)。」明廷表彰謝弘儀的誥敕寫道:「天啟三年十月,(謝弘儀)率兵攻焚紅夷巨艦,擒斬夷酋高文律等六十名顆,奪獲大銃器械,十一月報捷」。
1624年南居益(風櫃圍城戰)
天啟年間,荷蘭人佔據澎湖,福建巡撫商周祚私下答應荷蘭艦隊司令雷約茲(Cornelis Rijersz Schoonhoffman),只要撤出澎湖,就允許他們在台灣貿易,但雙方一直無法取得共識。天啟三年二月,朝廷以南居益取代商周祚出任福建巡撫,南居益「未出都門,輒痛心切齒,毅然以必誅紅夷為己任」,集結一萬名士兵與兩百艘船,包括運兵船、炮船與火船。天啟四年(1624年)二月,南居益親自乘船到金門,下令渡海出擊收復澎湖。然而,明軍歷時半年多,仍久攻不下風櫃城,後依海商李旦居中斡旋,荷蘭方才同意撤軍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