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廷弼 / Xiong Tingbi

熊廷弼 / Xiong Tingbi

1569-1625
  • 稱號:努爾哈赤也敬畏的儒將
小傳

      熊廷弼(1569-1625),湖北江夏人。字飛百、非之,號芝岡,明末抗擊後金統帥。其人高文偉辦,身長七尺,餘少髯,有膂力,能左右射。萬曆二十五年(1597)舉鄉試第一,萬曆二十六年(1598)進士,時年三十歲。

熊廷弼的貴人:鄒迪光

      萬曆十九年(1591),鄒迪光任湖廣提學副使,督學楚中。鄒迪光取士時,「不守成格,所錄首等或一人,或數十人,或竟無一人,凡所賞識,多取科第」晚明兵部尚書熊廷弼(1569-1625)即是鄒迪光督學時所提拔的人才,熊廷弼曾受到過鄒迪光的責罰,但他並不記恨,還曾親自去愚公谷拜謁老師,說道:「不是老師三十板,焉有今日?」感念老師的教導之恩。

任保定推官有治聲,薦為「天下理官第一人」。

      初任保定推官,敢於任事,為百餘人平反寃情,被巡撫汪應蛟(1550-1628)薦為天下理官第一人。入為工部主事,尋授御史,朝論以廷弼兼長文武,萬曆三十六年(1608)特命巡按遼東,到任後撫輯多方,彈劾巡撫趙楫及總兵官李成梁(1526-1615)棄地驅民之罪。又築河東邊城七百里、墪堡數百,創常平倉十七,所積榖百萬斛。時邊境尚且無事,但廷弼預感其後必有大變故,連上數十疏建言,皆留中不報。萬曆三十九年(1611),任學政督學南畿,獎拔孤寒之士,權貴子弟請託不得行,因嚴於馭士,與巡按御史荊養和不睦而被罷職。廷弼家居時,正逢江夏連年水患,廷弼謁當事,請江夏、咸安、嘉魚、蒲圻四縣之民築堤二百餘里,民始安業。

任遼東經略,固守邊疆

      萬曆四十七年(1619),遼東經略楊鎬喪師,杜松、劉綎、馬麟等三路俱敗,明廷震動。開原、鐵嶺、撫順俱落入後金(清)手中,廷弼按遼時所疏論一一應驗。萬曆帝採用御史楊鶴之言,詔起弼為大理丞,兼河南道御史,前往遼東宣慰軍民,隨授兵部侍郎兼僉都御史,代楊鎬經略遼東,賜尚方寶劍。他到任後,造戰車、治火器、浚濠築城、招集流亡,整肅軍令,訓練部隊,在職十五月期間,後金皆不敢侵略。 

再任遼東經略

      熹宗即位後,遭魏忠賢誣陷,被排擠去職歸籍。天啟元年(1621),後金侵佔遼陽、瀋陽,當時的遼東經略袁應泰(?-1621)自刎死,關門大震。萬曆帝思及,假令熊廷弼在,遼事豈壞至此?於是再度任命他為兵部尚書經略遼東。其時廣寧巡撫王化貞(?-1632)與廷弼不合,僅分五千兵力給廷弼守山海關,王化貞則自擁兵十三萬守廣寧城(今遼寧北鎮)。次年,廣寧城破,王化貞大敗,廷弼因兵力不足,被迫隨同退至關內。朝廷以兩人同失封疆問罪,繫於獄中。天啟二年,都御史楊漣疏魏忠賢二十四大罪,而媚璫者謂稿出延弼之手。魏忠賢因向廷弼索賄不得,遂指使黨羽誣陷他侵吞軍資十七萬。

被誣寃死,崇禎年間平反

      天啟五年(1625)八月被冤殺,行刑前,廷弼洗沐整冠,登堂曰:我大臣也,死當拜旨,豈容草草。後從容就戮,傳首級於九邊。江夏知縣嚴於追比誣陷廷弼之軍資十七萬,仗撻廷弼諸子,長子兆珪自刎死。崇禎二年(1629),大學士韓爌、工部主事徐爾一上疏為廷弼訟寃,次子兆璧赴京師乞父首領骸骨歸葬,詔許之,諡襄愍。清乾隆四十八年(1783)乾隆帝特召見其元孫熊泗先,授襄陽縣學訓導,六年俸滿引見,奉晉以縣丞用。熊廷弼著有《遼中書牘》、《熊襄憨公集》。今武昌之「熊廷弼路」,是後人以其名命名的。墓地在武昌縣西南的官坊嶺。

參考資料:

《乾隆江夏縣志》,卷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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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熊廷弼印》
    《熊廷弼印》
    出處:《峨嵋山月七絕》
  • 《大司馬章》
    《大司馬章》
    出處:《峨嵋山月七絕》
  • 《少典世家》
    《少典世家》
    出處:《峨嵋山月七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