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國琦 / Huang Guoqi

黃國琦 / Huang Guoqi

1594-1672
小傳

      黃國琦(1594-1672),江西南昌人,字石公,號五湖。復社成員。少奇穎,五歲能文。十七歲時遊歷南京,梓行其文稿《賣書買劍集》,當時在南京任官的文翔鳳(1577-1642)閱讀後非常欣賞他,二人成為忘年之交,國琦聲譽於是傳遍天下。國琦入太學後,文翔鳳延邀請國琦來家中居住,一住就長達二十年,這期間,國琦盡讀文氏所藏之書,文章更加瑰異,之後進入北京國子監就讀。崇禎九年(1636)國琦中北闈舉人第三名,崇禎十年(1637)聯捷成進士,時年四十四歲。

單人匹馬諭降盜賊,平定浦城寇亂

      黃國琦初授福建建陽知縣,為政寬仁,善於撫恤,荒年時捐俸建義倉、儲穀備賑。崇禎十五年(1642),鄰邑浦城縣有巨寇自稱「蓋天王」,率眾萬餘,四處剽掠,盤踞獅子峰、古蠎潭諸處。撫議三省會勦,但其時正逢浦城令病卒,福建巡撫張肯堂知國琦有才幹,命他為福建監軍,攝理浦城事務。他採行剿撫兼施的方式,先到浦城縣中選精兵一千五百人,分為五營,造神鎗、大弩及長茅,訓練兵士。隨後在里中推行保甲法,禁止百姓向盜賊通風報信。之後發動游擊戰,在獅子峰夾擊盜賊,降賊眾二千餘人,曉諭之後全部釋放回家。餘黨大恐,想要投降但遲遲未能決定,他於是單人匹馬到賊巢諭降,當晚更睡在賊營之中,盜賊們大喜說道:「黃公不疑我!」全部到縣城投降,卸下來的甲胃堆積如山,地方因此安寧,浦城百姓酤酒相慶。其後浦城人民為國琦立祠三十餘所來祭祀他。之後國琦兩次獲推卓異,後調任山東滋陽縣。

      戰火肆虐後的滋陽縣,屍骸遍野,居民逃竄。國琦到任後安葬枯骨,招徠流民,給他們水牛與種子,使其復業。境內若有撓亂者,依法處置,百姓於是怡然。上任不到五月,以治行之最,被內召至京。崇禎十七年(1644)三月,流寇已陷大同等地。崇禎帝召對於中左門,國琦慷慨言時事,帝大喜,口頭授官吏科給事中。任命未及下達,北京淪陷。

逃出北京後隱於南京,終生不仕

      北京失陷後,黃國琦受李自成軍拷掠,因亂民中有文翔鳳家故人,得不死。清軍入關後,黃國琦趁亂脫身,先由海道經由浙江由到江西接其母,再至建陽接妻子,奔赴南京。後受弘光朝閣部史可法、山東巡撫王燮交章推薦,任為兵科職方司主事,駐守揚州。順治二年(1645)改兵科給事中,未赴任而王師渡江矣。不久,因母親生病辭官,後拒絕馬士英、洪承疇徵召,終生不仕,僑寓南京,卒年七十九。

按:錢海岳《南明史》中記載,清兵至南京時,國琦督義師拒戰,死於陣,年七十九。然而據黃與堅所撰〈故吏科給事中家石公行狀〉,國琦卒於康熙十一年(1672),將殁時,不飲食、不醫藥,談笑若無疾者。某一日,命侍人出,口中喋喋不休說:「往上、往上!」遂卒。

參考資料:

黃與堅:〈故吏科給事中家石公行狀〉,《願學齋文集》,卷三十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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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國琦之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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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出處:《行書文語立軸》
  • 《前諫議大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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