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垐 / Lin Ci

林垐 / Lin Ci

1606-1647
小傳

      林垐(1606-1647),福建福清人。字子野,別號恥齋。少年時即與同邑林之蕃(1612-1673?)友善,兩人一同結廬於福州鼓山之積翠巖,並皆師從名士董應舉(1557-1639),兩人鄉試、會試皆同年,又同觀政戶部,後同出為浙令:林之蕃為嘉興知縣、林垐為海寧知縣。

大治海寧

      林垐考中崇禎六年(1633)舉人,崇禎十六年(1643)進士,授海寧令,他性情澹泊,廚舍蕭然,居民若訴狀或對簿公堂,他必諄諄告勉如賢父兄。久之,民以及訟庭為耻。

      崇禎年間,劉宗周(1578-1645)遭削籍,海寧人祝淵(1614-1645)正在北京參加會試,雖未識宗周,卻為之伏闕申救。林垐聽聞祝淵下獄,即周恤其家。北京城破,南都未立時,海寧故大家之奴李刀三煽動鄰近諸邑奴變。林垐用計智擒,當眾處決。百姓歡呼釋兵,一邑安堵,於是威名大震。林垐持法嚴明是時江右雖茍安,顧亂萌所在竊發,獨海寧大治。

      順治二年(1645)四月,林垐聞清軍將至,解綬歸家。離開海寧之日,城守衞士要挾林垐預支一年的糧餉,環署而譁。林垐冠帶坐堂上,召譁者曰:「吾此刻未出城門,吾頭可斷,吾法不可扞!」眾乃改請一季之餉,林垐曰:「必得首者,治以法乃可!」眾乃推為首三人,林垐依序責之,始給餉三月,籍庫藏上之府。事畢出城去,其威信服人至此。林垐出城時,縣民追呼號慟數十里始返後建祠祀焉。林垐曾寄書海寧有云:「寄言父老休相念,我死魂猶到是鄉」,海寧人見此信者無不墮淚。

追隨唐王、魯王,戰死於陣

      林垐返回家鄉時,正好唐王稱監國,授吏部郎,與黃道周為知交。唐王去江西而魯王監國由海入閩,林垐毅然追隨,與其父訣別道:「兒當死久矣!守海寧棄城池,當死;扈從駐潭州不能隨,當死;今不死,失人臣之分,貽父母之羞!」乃草履負戈,率先戰死於陣,年四十二。

      林垐善草書,為人侃侃負氣節。林垐與士大夫交遊,真率無岸谷,然莫敢私相授受。閩縣董應舉、漳浦黄道周、雲間夏允彝皆重之。著有《恥齋集》。

參考資料:

《東林列傳》,卷十二。

沈珩:〈海寧令林公子野傳〉,《耿巖文選初集》。

郭柏蒼:〈明御史林涵齋先生事略〉,《葭柎草堂集》,卷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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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 林垐之印》
    《 林垐之印》
    出處 : 《草書五言律詩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