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昇 / Hong Sheng

洪昇 / Hong Sheng

1645-1704
  • 稱號:戲曲《長生殿》的作者
小傳

      洪昇(1645-1704),字昉思,號稗畦、稗村,別號南屏樵者,錢塘(浙江杭州)人。清初著名戲曲作家,以劇本《長生殿》聞名天下,與《桃花扇》作者孔尚任齊名,有「南洪北孔」之稱。

  洪昇生於順治二年(1647),彼時清軍南下杭州,戰火四起。出身名族,家業清華,藏書如海。少從聲韻專家毛先舒學,得其真傳。十五歲即已「早擅作者之林」,二十歲則「著書不可算」。洪昇的後母與他不合,康熙七年(1668),洪昇二十四歲,到北京依居舅公戶部尚書黃機,進國子監,「交遊宴集,每白眼踞坐,指古摘今,無不心折」,文名日隆。師友交遊之外,洪昇懷抱政治夢想,希望得到薦舉,但是並未如願。康熙十八年(1679)洪父被誣,遭判流放黑龍江,為此,洪昇「徒跣號泣,白於王公大人」,陳情表忠,接著晝夜並行,趕回家鄉,整個人「馳走焦苦,面目黎黑,骨柴嗌嗄」,幸得大學士馮溥挽救、皇帝恩赦而免。事過之後,洪昇的政治前途更加渺茫,只能四處流寓,備嘗顛頗。

  三十歲時,再次到北京,客居京師期間結識王士禎等名流文士,然因個性過於狂放,無人敢在仕途上給予援手。徐嘉炎在〈長歌行送洪昉思南歸〉中說他「好古每稱癖,逢人不諱狂」。尤侗也說:「洪子既歸,放浪西湖之上,吳、越好事聞而慕之,重合伶倫,醵錢請觀焉。洪子狂態復發,解衣箕踞,縱飲如故」。

創作戲曲《長生殿》

  半生歲月中,最大的安慰還是詩詞與戲曲創作。洪昇知曉音律,妻黄蘭次、姬人鄧氏皆能彈擅唱,女兒洪之則精於音律,好友吳舒鳧常在他家談曲。康熙二十七年(1688),洪昇聽從文友建議,再度修改、擴充九年前由《沉香亭》改寫而成的《舞霓裳》,成為《長生殿》;歷經十年,三易其稿,終於完成泱泱大作。《長生殿》劇譜唐明皇、楊貴妃情緣,以及天寶遺事、安史之亂。以這段歷史為題的唐白居易《長恨歌》、元白樸《唐明皇秋夜梧桐雨》、明吳世美《驚鴻記》人盡皆知,傳播久遠。洪昇不滿足於單純展演歷史事件,而是進一步深入人物的心靈,書寫帝王家罕有的真愛,悲劇命運帶給李、楊的無盡慘痛,以及李龜年、郭子儀、雷海清等周邊人物的滄桑悲情,在眾多同類題材中不蹈故徹,另闢蹊徑。此劇一出,朱門綺席、酒店歌樓非此曲不奏,以致「兒童婦女,無不知有洪先生」。

  康熙二十八年(1689),北京著名戲班「內聚班」因經常演出《長生殿》獲利不少,感激洪昇,特為他演劇宴客。此事被朋友的仇家檢舉,在皇后佟佳氏喪葬期間演戲,犯「大不敬」之罪。洪昇被革去國學生籍,發回鄉里,與會觀劇官員朱典、趙執信、翁世庸被革職,文士查慎行、陳奕培也被革去國學生籍,牽連五十餘人。滿懷理想抱負的俊才文士,「只因一曲《長生殿》,斷送功名到白頭」。

  被逐南歸後,抑鬱無聊,詩酒傳恨。康熙四十三年(1704),洪昇六十歲,應江寧織造曹寅之請到南京。曹寅能詩好曲,廣邀名士,以三日三夜演出全本《長生殿》,極盡豪華,眾譽交加。洪昇返鄉途中,因老僕墮水,他提燈救援,不幸溺水而亡。

  洪昇著作不少,不過由於他身非顯宦,子孫亦清貧,多未刊印;加上他曾經犯過罪,著作《稗畦續集》又曾一度被禁、焚毀。傳世僅《長生殿》傳奇、《四嬋娟》雜劇戲劇兩種,以及詩文集《稗畦集》傳抄本、《稗畦續集》等,諸多詞曲零章散見於文友、時人的作品集,今人輯為《洪昇集》。

參考資料:熊德基《洪昇生平及其作品》,福建師範大學學報,1956年4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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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昉思》
    《昉思》
    出處 :《楷書七律扇面》
  • 《洪昇之印》
    《洪昇之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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