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可法 / Shi KeFa

史可法 / Shi KeFa

1601-1645
小傳

  史可法(1601-1645),河南祥符人,字憲之,一字道鄰。崇禎元年(1628)進士,時年二十八歲。先授西安府推官,後在戶部歷練。

  可法參贊軍事乃是從崇禎八年(1635)開始,鎮守池州及太平;巡行安慶和池州;監江北與黃梅軍周旋;截堵太湖、盧州、鳳陽各地民變。崇禎十年(1637),升任都御史,巡撫安慶、廬州、太平、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廣部分府縣,扼李自成軍。崇禎十四年(1641)總督漕運,疏通河道,漕政大為改善。崇禎十六年(1643)累官南京兵部尚書,參贊機務。

  可法廉潔守信,能與部卒同甘共苦,行軍途中,士兵沒有吃飽之前他不會先吃,士兵服裝還沒分發完畢之前,他決不先穿;因此,士兵都願意為他效力。

  崇禎自縊,福王立,弘光政權建立後,可法官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,時稱「史閣部」。旋以為兵部尚書,督師揚州。順治二年(1645)清兵圍揚州城,期間,清將多鐸多次誘降,可法嚴拒。他親守險要,拒降固守。城破,自刎不死,被俘,不屈犧牲。副將史德威尋遍其遺骸不得,遂葬其衣冠於梅花嶺下。從弘光政權成立到揚州城陷,將近兩年的時間,南明王朝一直是風雨飄搖。可法竭力支撐,無奈權臣離心離德,將帥各霸一方,以致疆土日削,大局難挽。

  可法死後,南明贈謚忠靖,清乾隆追謚忠正,修墓並增建祠堂。乾隆四十九年(1786)玄孫史開成匯集遺稿,刊成《史忠正公文集》。

史可法的老師:左光斗

      方苞所撰的〈左忠毅公軼事〉,應是許多人對左光斗其人的最早記憶。文中左光斗與學生史可法的情誼令人深深感動,史可法冒死入獄探視左光斗一段,更令人讀之泣下。「史(可法)前跪抱公(左光斗)膝而嗚咽。公辨其聲,而目不可開,乃奮臂以指撥眥,目光如炬,怒曰:『庸奴!此何地也,而汝來前!國家之事,糜爛至此,老夫已矣,汝復輕身而昧大義,天下事誰可支拄者?不速去,無俟奸人構陷,吾今即撲殺汝!』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。」左光斗的忠義、膽識、對史可法曉以大義、愛才惜才之心,在短短數行之間歷歷可見。

史可法曾邀艾儒略商討抗清之計

  1641年至1648年間,艾儒略任耶穌會中國南部教區副主教,管理南京、江西、湖南、四川、浙江、福建教務。1643年,北京情況危急,艾儒略在史可法邀請之下準備討論赴澳門借兵,並籌購火炮抗清。不過,史可法的軍隊才到浦口,清兵便已經進入南京,艾儒略只得折返福州。

孔尚任《桃花扇》中的史可法

  史可法是明末重要的歷史人物,《桃花扇》的〈哭主〉〈設朝〉〈爭位〉〈誓師〉〈沉江〉等齣以他為演繹焦點,作者將史可法的形象進行了完美化處理。〈哭主〉演崇禎縊死煤山的消息傳來,史可法痛哭自責,忠貞之情溢於言表。立刻集結義軍,意圖恢復中原。〈誓師〉演弘光朝君主昏庸、權臣擅政,史可法看著悍將各據一方,「早已窩裏爭鬧」,時局已經走到「人心俱瓦崩」的地步,他仍然不顧殘軀,獨力支撐「闌珊殘局」。清兵進擊,有揚州將士想投降,史可法堅守城池,痛哭出血,軍民見之,堅定了守城的信念。最後不得已,力盡糧絕、外援不至,揚州失守。〈沉江〉演史可法急往南經保駕,得知福王已出逃,復明無望,不禁放聲大哭,脫下冠袍,投江自盡。

  不同於歷史上揚州城破時就已被殺的史可法,《桃花扇》的史可法是沉江自盡,錚錚烈烈,為國殉身。

 

延伸閱讀:崑曲《桃花扇‧沉江》2017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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